(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亞太聯合總商會台灣分會蔡姓理事長被控冒用前副總統蕭萬長夫人朱俶賢等人名義設計不實投資案,吸金逾新台幣36億元,一審判刑14年,上訴由二審審理中,日前裁定延押2個月。

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指出,蔡男涉犯銀行法重罪,原審判處14年徒刑,並宣告沒收追徵犯罪所得24億7440萬多元。

高等法院表示,規避刑罰為基本人性,重罪常伴有逃亡之虞,蔡男有澳洲國籍,其子女也有澳洲國籍及現定居海外,且家人在澳洲定居並置產,有相當理由足認蔡男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依據一審判決書指出,蔡男經營會計師事務所、多媒體公司與投資顧問等多家公司,自民國103年起對外出示合照宣稱與前副總統蕭萬長、朱俶賢夫婦等人交好,並謊稱多家知名公司委託籌措資金投資海外事業或募資。

判決書表示,蔡男編造各種不實投資案招攬投資,包括冒充朱俶賢身分偽造稀土投資契約書,約定給付每半年總投資額12%至20%不等傭金。

另外,蔡男佯稱居中處理菲律賓與中聯公司廢棄物清運糾紛,投資報酬率每期達30%至41.5%,且保證返還本金。蔡男總計吸金達36億餘元,實際取得犯罪所得約33億元。

蔡男坦承以不實投資方案詐騙投資人,主張已與部分投資人達成和解。一審認定,他的行為導致數十名投資人投入畢生積蓄後產生重大損失。

判決書指出,蔡男吸金鉅額,還冒充名人詐騙,危害金融秩序與社會信賴關係,考量已返還投資人約8億元等,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編輯:戴光育)1121120



標題:涉冒用蕭萬長夫人名義吸金36億元 犯嫌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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