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0日電)桃園地檢署偵辦非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案,初估非法廢棄物有675噸、流竄全台,甚至有戴奧辛廢棄物被製成水泥磚,不法獲利達新台幣1億餘元,今天起訴25人及9家公司、求處重刑。

桃園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陳書鬱在民國106年間偵辦並起訴污泥及廢液非法棄置倉庫案,經溯源、挖掘,從1張不起眼的出貨單,發現廢液疑似非法流向混合五金廢料的某甲級處理廠。

檢方指出,經多方合力分工偵辦、分析環境污染管制大數據等,在搜索、通知及訊問後聲押3人獲准,並發現某甲級處理廠與2家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聯手,以合法掩護非法。

檢方調查,某甲級處理廠等機構利用假聯單不實申報,虛開已妥善處理文件等方式,向2家國際化工集團非法收受處理大量氫氟酸廢液、強酸鹼廢液、固體廢棄物、黏稠廢液,再以廠中廢五金熔煉爐充當焚化爐,焚化有害事業廢棄物。

檢方指出,某甲級處理廠非法收取廢液等有害事業廢棄物數量龐大、來不及焚化處理,竟承租3間倉庫非法貯存,且還將焚化過程產出含有戴奧辛的有害事業廢棄物,透過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非法收受清運,以及透過黃姓非法仲介轉交水泥製品場非法製成水泥磚,供一般景觀工程使用。

桃檢指出,此案總計非法處理的有害或一般事業廢棄物約有675噸,不法獲利高達新台幣1億534萬7615元;合法廢棄物清理機構與產出污染源的化工廠,上下遊相互掩飾、沆瀣一氣,使有害事業廢棄物脫離管制、流竄全台,造成污染難以估算。

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吳姓男子等25人及9家公司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包含吳男在內共25人及9家公司,並請求法院沒收不法所得、求處重刑。(編輯:戴光育)1121110

桃園地檢署偵辦非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案,與桃園市環保局等單位進行搜索、調查,初估非法廢棄物有675噸,不法獲利達新台幣1億餘元。(桃園市環保局提供)中央社記者葉臻傳真  112年11月10日
桃園地檢署偵辦非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案,與桃園市環保局等單位進行搜索、調查,初估非法廢棄物有675噸,不法獲利達新台幣1億餘元。(桃園市環保局提供)中央社記者葉臻傳真 112年11月10日


標題:非法處理廢棄物獲利逾億 桃檢起訴25人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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