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道安基本法草案 王國材盼本會期三讀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6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儘管交通部已將「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入法,但時代力量立委不滿每年事故減少目標值及車輛駕駛人管理整套制度未能入法,相關條文遭保留送黨團協商。
立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行政院版共27條,審查會最後保留3條條文、新增1條,其餘條文按政院版或修正後通過。
多位立委質疑,政府既然宣示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的態度,應在第1條立法目的,加上「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文字。不過,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若不加入每年事故減少的目標值,無法宣誓政府決心,經交通部長王國材解釋也不接受,條文被保留送黨團協商。
至於民間團體建議將「以人為本」入法的第2條,在朝野立委支持下,審查會最後通過邱顯智建議,納入歐盟的道路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指令第4條的6項原則。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各級政府、事業及國民應共同維護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建立以人為本、傷害最低、公共運輸優先、緊急車輛可通行、無障礙設計,及落實道路公共使用等的安全用路環境及文化。
針對第9條規範駕駛人管理制度,行政院版規定,中央政府為確保車輛駕駛人具備安全駕駛的技能及知識,應建立完善的駕駛人訓練、考驗及資格管理制度。
不過,朝野立委包括李昆澤、林俊憲、趙正宇及邱顯智等人都質疑,現行駕照考取和管理過於寬鬆,考試測不出駕駛的能力,不合格率低到根本是考假的。
邱顯智堅持應滾動檢討駕照制度,包含駕駛分類、申請及持有資格、知識技能,王國材表示,可在作用法中規範,但不被邱顯智接受,條文最後保留送協商。
另外,關於政院版納入保險制度,將道路風險轉由道路風險製造者承擔,被邱顯智質疑條文規定不夠具體,最後保留送協商。
有關交通安全教育部分,通過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建議的修正動議,初審通過條文規定,各級政府為充實與形塑全民道路交通安全知能及文化,應於各教育階段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並鼓勵道路交通安全專業機構的設立,以推廣道路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原本屬於任務編組的道路安全交通會報,此次修法直接入法,中央級道安會報由行政院長召集專家學者、政務委員、相關機關首長、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首長之外,也參酌立委建議,納入道路安全相關民間團體,地方級道安會報也納入道路安全相關民間團體。
此外,為了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立法施行後,相關的作用法也同步修法,初審通過條文規定,本法施行後,各級政府應依本法的規定修正、廢止或制(訂)定相關法規。
法案能否在明年上路,王國材在審查會後表示,希望這次會期一定要過。至於明年上路是否樂觀,他表示,大家都在看。(編輯:謝佳珍)1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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