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泰警攜手合作 2通緝犯順利遣返回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6日電)刑事局與泰國警方合作逮捕2名台灣通緝犯,昨天押解回台。刑事局今天說,遭遣返的包括因欺瞞餵毒猥褻遭判刑定讞的李男,及因加重詐欺遭判刑確定的江男,均解送歸案。
警政署刑事局下午召開記者會,國際科第一隊長楊國松說,台泰警方攜手逮捕外逃毒品及詐欺通緝犯,並從泰國把李男和江男遣送回台。
警方說,34歲李男2019年間在夜店搭訕2名女子,期間2女喝醉,李男提議可返回其住家休息,其中1名女子因酒醉睡著,李男拿毒品FM2謊稱是解酒液給另名女子飲用,事後強制猥褻得逞。
警方表示,李男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有期徒刑3年6月定讞,等候發監期間趁隙潛逃至馬來西亞,今年2月14日遭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
刑事局指出,李男日前要從泰國搭機轉往中國時,泰國警方掌握線索,前往曼谷逮人。
此外,43歲江男2016年間在馬來西亞設跨境電信詐騙機房,經馬來西亞警方查獲,遣返回台接受司法偵審,2019年5月9日法院依加重詐欺及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11個月定讞。
警方說,江男同年4月間在未判決確定前,潛逃出境至柬埔寨,之後都在東南亞地區活動,因執行未到,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後因江男有意願返台歸案,刑事局得知後一併把人從泰國遣返回台灣。
刑事局表示,針對外逃通緝犯,會持續與各國分享情資,並依各國司法制度,建立不同合作機制與模式,此次與泰國移民總局等單位合作,雙方合作把2名台籍通緝犯遣返回台,將持續與各國執法移民機關密切合作,持續追緝逃往海外的通緝犯。(編輯:蕭博文)11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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