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控預謀殺死交往已婚男牙醫 二審仍判15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曾姓女子被控當街持菜刀砍死交往的已婚男牙醫案,一審判15年徒刑。二審今天認定,她攜帶刀具到場等情形,為預謀殺人,但原審未詳查,仍依殺人罪判刑15年,仍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指出,曾姓女子對被害人平日多所怨懟,除表達殺意外,更購入刀具,也曾以刀劃傷被害人身體,並以簡訊恫嚇、施壓,見被害人遲未辦理離婚,即攜帶刀具到場,自屬預謀,但原審未詳查為預謀殺人。
二審合議庭審酌,曾女公然殺人,手段兇殘,造成被害人家屬無法彌補的損害,且嚴重危害治安,但考量曾女是因受困於被害人未能解決婚姻關係的不滿,犯後也曾表示悔恨情形等,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全案緣於,台北市警消於去年3月間獲報,文山區萬盛街上發生砍殺案,立即派員到場處理,現場發現男子身中多刀、傷重已無呼吸心跳,女子也有自殘傷口,緊急將兩人分送萬芳醫院、台大醫院搶救。男子於當天下午不治。
檢警調查,已婚的呂姓男子為新北市執業的牙醫師,曾女曾經在呂男服務的牙醫診所擔任助理,2人疑有感情糾紛。事發時,曾女持刀前往呂男住處附近,與呂男發生爭執後持刀砍殺呂男,造成呂男胸口和身上有多處刀傷,當場無呼吸心跳,送醫後不治。
曾女犯案後持刀自殘,送醫治療後製作筆錄。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起訴曾女。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酌,曾女原先否認有殺人犯行,後來才改口坦認,並表示願意在看守所內贖罪,且經醫院鑑定結果,曾女並無因精神疾病而顯著降低辨識行為違法,依殺人罪判刑15年;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編輯:李錫璋)11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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