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6日電)海馬、石珊瑚、部分軟珊瑚過去並未針對活體單獨號列,難以掌握進出口數量,海保署在與經濟部國貿署協調後獲同意,這3類活體商品將自11月1日起採用專屬貨品分類號列。

海洋保育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海馬、石珊瑚、部分軟珊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植物貿易公約管制物種,但過去並未針對活體單獨號列,致難以掌握進出口數量,經協調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獲同意,這些活體商品將自11月1日起採用專屬貨品分類號列。

海保署表示,此規範將有助於掌握3類海洋動物進出口狀況,也有助於擬訂海洋生物保育管理政策,並呼籲廠商未來於通關報運時,應注意正確貨品分類號列,以免卡關。

海保署說明,海馬屬所有種(目前已紀錄至少46種)、石珊瑚目所有種(約有2000多種)、黑珊瑚、藍珊瑚、笙珊瑚(屬於軟珊瑚)等,均已列入華盛頓公約附錄物種。其中,海馬為海龍科小型硬骨魚類,為高度演化或特化海洋物種,因棲地侷限、破壞或喪失,及過度商業利用,導致族群數量縮減。

由於近來有飯店將海馬融入菜單食材中,海保署提醒許多生物因人們過度利用面臨生存危機,建議勿採捕野生物種,海馬養殖場是以購入人工繁殖海馬,或可減輕野外捕捉壓力。

海保署提及,珊瑚具有造礁、保護海岸、孕育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平衡、供應食物和藥物、推動觀光休閒旅遊、促進藍色經濟、教育研究、培育海洋文化等價值、功能與服務,同樣為自然生態與人類社會重要的資產,應減少採捕野生個體。

海保署表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暨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海洋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也提醒未來報運活海馬、活石珊瑚及活軟珊瑚時,應申報正確貨品分類號列,以加速貨物通關。(編輯:黃世雅)1121026



標題:海馬、石珊瑚及部分軟珊瑚 11/1起採專屬貨品號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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