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3日電)食藥署今天公布「112年7至8月份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2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與規定不符,分別是台南現剝白蝦仁、烏骨雞,已回收銷毀,要求業者不得販售。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食用禽畜水產品於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抽樣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告訴中央社記者,112年7至8月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殘留總計抽驗787件,其中2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與規定不符,總合格率99.7%;禽畜產品農藥殘留總計檢驗223件,均與規定相符。

林金富表示,不合格產品為台南市烏金水產行「台灣現剝白蝦仁」,有不得檢出的林可黴素(Lincomycin),台南市政府已裁處新台幣6萬元;林可黴素對革蘭陽性菌、革蘭陰性球菌、黴漿體及豬赤痢螺旋體有抗菌作用,過量使用可能導致腸胃不適等,嚴重將影響腎功能。

另外1件不合格產品是同樣來自台南市的烏骨雞,林金富說明,三甲氧芐嘧啶(Trimethoprim)容許殘留0.05 ppm,這次被驗出0.20ppm,地方政府已處3萬元。三甲氧芐嘧啶對革蘭陽性菌及陰性菌具有抗菌作用,使用過量恐造成腸胃不適,影響腎功能。

林金富說,2家業者都為初犯,這次檢出不合格產品除由轄管地方政府衛生局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不得販售,並依法處辦;產品量很少,多數已販售出去,有關烏骨雞進貨21公斤,全數已銷售下遊,台灣現剝白蝦仁進貨28.8公斤,回收200公克,回收產品已完成銷毀。(編輯:管中維)1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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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南現剝白蝦仁、烏骨雞用藥違規 緊急回收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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