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認陳明通未達解聘程度 但不能回校兼任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4日電)前國安局長陳明通遭檢舉疑涉學生論文指導不周案,台大校方今天表示,教評會認定陳明通未達應解聘程度。相關人士透露,教評會仍給3個懲處,包括要求陳明通不能回校兼任。
林智堅小檔案
- 政黨:民主進步黨
- 出生:民國64年5月27日
- 經歷:新竹市長、新竹市議員
鄭文燦小檔案
- 出生:1967年7月6日生於桃園縣
- 學歷:
台灣大學社會系學士 - 經歷:
第1、2屆桃園市長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理事長
海基會副祕書長
行政院發言人、新聞局局長
陳明通小檔案
- 生日:1955年7月11日
- 學歷: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
- 經歷:陸委會主委、陸委會副主委、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台灣大學於5月26日召開校級教評會,並做出決議。不過校方以教師懲處案件包含個資為由,不願公開結論,只說會函復檢舉人(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王鴻薇今天率先在臉書發文公布已收到結果,指陳明通「安全過關」。
台大校方隨後以文字回應媒體解釋,教評會認定陳明通確有指導不周等違失,但情節未達應解聘程度。
校方並未說明教評會是否有給陳明通其他懲處。不願具名的相關人士指出,教評會有給予3項懲處,包括要求陳明通不能歸建擔任教授職、不能再申請延長服務,也不得再聘任為台大的兼任教師。
由於陳明通已申請退休(教育部核處中),上述3項懲處,影響較大的是陳明通不能再回台大兼任。
陳明通的退休案目前正在教育部等待核處中,教育部今天傍晚以文字回應中央社,指已於今天收到台大函送的學術倫理案結果公文,將據以繼續處理退休案。至於學倫案的查處結果,由台大依規定辦理。
依照「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5條第1項第4款,教職員如果被停聘、解聘、不續聘,主管機關將不受理其退休申請。(編輯:李亨山)1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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