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開庭 高虹安:未虛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1日電)台北地院審理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已傳喚她的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鬱文,今天首度傳喚高虹安出庭。她否認犯罪,強調未要求虛報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
高虹安下午2時15分許搭乘計程車抵達法院,她與新竹市政府發言人徐千晴各抱1箱資料進入法庭,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台灣國成員在北院門口召開「關押高虹安,拒投柯文哲」記者會,呼籲法院立即收押高虹安。不過,也有支持高虹安的新竹市議員帶領民眾到場幫高虹安加油。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自民國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的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台北地檢署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共計新台幣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總計詐得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等5名被告。
北院於9月25日首度開庭,傳喚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出庭,3人在庭訊時均認罪,對檢察官起訴事實均不爭執,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鬱文於10月2日庭訊時否認犯罪,她主張每個月都有實際工作及加班,並無虛灌酬金或不實請領加班費。
北院下午2時30分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首度傳喚高虹安到庭陳述。(編輯:戴光育)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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