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行人地獄 民團籲立專法規範道路設計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2日電)台灣交通環境遭外媒批評行人地獄,立法院日前雖已三讀通過加重刑責的修法,仍發生多起死亡事故,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今天舉行公聽會,多位民間團體代表呼籲政府,從交通環境設計著手,將工程規範提升到法律位階,才能改善交通環境。
陳亭妃今天在立法院舉行「台灣交通環境改革」公聽會,除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內政部營建署及警政署代表出席外,多位在網路上探討交通安全議題的YouTuber及民間倡議人士也受邀出席,包括火花羅的羅劭華、通勤者之歌的楊博捷、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以及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黃柏岳、薛劭恆等人。
針對是否將交通工程設立專法,以及將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劃設計手冊位階提升到法律的層次,中華民國交通工程技師公會理事石丸說,把條例或設計規範提升到法律規範,對執行專案是有幫助,也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阻力。
石丸表示,若法律位階提高後,如果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設計過程中,產生設計上的偏差或失誤,礙於環境不得不採取的措施,導致用路人不方便時,要歸責到什麼單位、面臨什麼處罰、要如何補救,需要在後續的施行細則要被提出關心的議題。
楊博捷說,台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母法,子法是交通安全規則,處罰比安全重要,授權行政機關多,卻無法歸咎責任,罰鍰的分配辦法是地方政府的職權;反觀日本,最高位階是日本道路交通法,是以建立交通安全體系為最重要,英國也一樣,台灣開宗明義就是處罰,但卻不處理系統性問題,全世界只有中國跟台灣一樣,使用大量的科技執法。
楊博捷表示,為什麼國內的道路規劃總是因地制宜,台灣每年交通罰鍰超過新台幣200億元,卻沒有專款專用,他建議應把罰鍰用來改善交通環境設計。
交通部運研所組長葉祖宏表示,交通部已著手進行道路空間重新合理分配,他不諱言,環境的改善也涉及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工務、交通及教育跨局處的整合還要加強,環境改善也涉及與社區的溝通,交通部會加強。
營建署副組長蔡亦強指出,營建署已將都市人本交通規劃設計手冊落實到法令條文,也提給施工單位參考;在規範修訂部分,會配合交通單位,只要交通單位有共識,營建署也會配合。
陳亭妃表示,將工程規範提升到專法,就是把工程規劃及號誌設計有一部法直接執行,對地方政府才有約束力,更不希望現在一頭熱,事件的風頭過了,就什麼都歸零。她也提醒交通部及營建署,針對各地方的做法不一,造成規範執行有落差,應儘速檢討並予以調整。(編輯:蘇龍麒)1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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