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7日電)菸害防制法新法今年3月22日正式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國健署今天表示,累計至8月30日止,共查獲2413件疑似違法案件,其中237件已開罰,裁罰金額共新台幣1647萬元整。

菸害防制法於今年初修正施行,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外,公告指定菸品(含加熱式菸品),須經審查核定通過後,始得製造、輸入、販售。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加熱菸,皆屬違法產品。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經中央與地方加強違法產品廣告、販賣等稽查執法,截至8月30日止,合計監測或稽查1萬3784家件次,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數計2413件(含電子煙2096件、加熱菸182件、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106件、其他29件)。

國健署指出,目前已完成行政程序並開立處分書共計237件,總裁罰金額1647萬元;各縣市中以高雄市528. 7萬元(56件)總開罰金額最高、新北市59件(214.6萬元)裁罰件數最多。

國健署菸防組長羅素英告訴中央社記者,近期查獲疑似違法案件以網路平台為主,賣家不斷更新手法,改以「銳刻」、霧化氣、電子果汁等名稱販售;國健署持續更新關鍵字,並請平台業者阻止刊登,及提供疑似販售者的個人資料,以利後續查處。

國健署指出,經中央地方合作稽查、網路電商平台業者配合建立自主查核下架機制,實體店家疑似販賣違法產品案件已有減少,網路平台蝦皮、PChome、7-11賣貨便、全家好開店等也有改善,不過Facebook、Instagram、露天拍賣等部分平台,仍持續發現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將持續加強監測與裁處。

指定菸品審查進度,國健署表示,目前還沒有任何業者通過健康風險評估,截至9月11日,有10家業者申請,2家文件完備移交委員審查,審查會目前已函覆業者審查意見以補正資料。(編輯:陳政偉)1120927

羅素英


標題:菸防法新法上路近半年 已開罰237件共16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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