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撤出中國土地糾紛增 專家建議善用既有機制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26日電)中國法令及經營環境不如以往,經濟不振與供應鏈重組,台商撤離中國的情形漸增,土地買賣相關糾紛連帶增加。律師建議善用仲裁等工具,經濟部則強調設有行政協處機制協助台商。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與中華經濟研究院、德益法律事務所,共同舉行「台商在陸經營的風險與對策」研討會,從商業、法律、稅務與國際情勢等多個面向,討論「台商在中國大陸如何防止經貿糾紛與法律救濟」及「中國大陸經濟情勢與台商經營機會及風險」等主題。
德益法律事務所律師黃仕翰表示,近年台商投資趨勢,先是因成本逐漸上升,後又有中美貿易戰、疫情,加上地緣政治風險,而逐步外移東協國家,加速台商自中國大陸外移。
他提到,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撤資成為台商關切的議題,如何出售公司、股權或廠房,以及合法資金移轉規劃等案件逐漸增加。此外,包含當地地方政府承諾補貼,因政府債務危機而無法履行、因土地使用分區規劃,要求台商遷廠等案件也漸增。
他引述「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相關規範指出,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的土地、建物被中國大陸各級政府不當徵收的案件,如果投資人對於陸方政府所給的補償金額不滿意,也可以透過「調解」機制,由兩岸的仲裁機構或調解中心來協調出適當的補償方案。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副司長黃青雲指出,投資促進司設有台商聯合服務中心,可作為台商與中國大陸政府間的投資糾紛案件處理窗口,透過兩岸行政協處機制可以協助台商解決相關的糾紛案件,並提供法律諮詢。
對於台商撤出中國的議題,全國工業總會大陸處處長黃建群認為,大型企業因規模龐大,為了避險會採取「中國+1」的「轉移產能」策略,仍不會撤離,並可能配合中國大陸的「內循環」政策,採取「就地轉型」打入供應鏈;中小型企業相對來說資源有限,既沒有轉移產能的條件,也不易完全退場撤出,多數只能就地轉型或以拖待變。
他指出,在此情況下,台商從過去左右逢源的條件不再,變得左右為難,資通訊類的企業更有條件就地轉型以供貨非美市場,但是傳統產業類型的台商則面臨較大的保護主義壓力,更可能會退場撤出。(編輯:曹宇帆)11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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