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賴清德老家非礦業用地 地目變更屬地方職權
簡介: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15日電)副總統賴清德在新北市萬裏區的老家被指是違建,今天經濟部礦務局和新北市共同會勘,經濟部表示,依照礦業法,當地並無煤礦礦業權,判定該地不是礦業用地,但後續的地目變更和地上...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15日電)副總統賴清德在新北市萬裏區的老家被指是違建,今天經濟部礦務局和新北市共同會勘,經濟部表示,依照礦業法,當地並無煤礦礦業權,判定該地不是礦業用地,但後續的地目變更和地上物合法性為地方政府職權。
賴副總統在新北市萬裏區的老家被指是違建,新北市地政局表示,今天與經濟部礦務局前往副總統賴清德的萬裏老家會勘,大門深鎖,礦務局無法確認現況是否符合礦業計畫及礦業用地容許使用,後續將行文給礦務局釐清確認。
對此,經濟部官員表示,今天陪同會勘的礦務局官員已於現場說明,該地的地號屬於「萬裏六坑煤礦」,但煤礦採礦權已於民國77年1月16日撤銷,依照礦業法,當地並無煤礦礦業權,因此不是礦業用地。
經濟部官員強調,依照礦業法,礦務局主要負責認定該土地是否為礦業用地,但後續地目變更和地上物是否合法,須由地方的地政主關機關負責;地方政府若需要完整資料,經濟部也能正式提供說明。
官員表示,隨著時代轉變,台灣現幾乎已無煤礦產業,過去3年,向礦務局查詢原來編定為礦業用地,希望申請變更編定的案件有將近30件,因此此案並非個案。(編輯:張均懋)11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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