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煽動罪封塵半世紀 反送中後港府頻繁引用
(中央社台北10日電)香港男子近日涉藏有從外地寄到香港的「羊村」繪本而被控「輸入煽動刊物罪」。2019年「反送中」運動後,港府除動用「港區國安法」大規模檢控,也引用封塵了半世紀的煽動罪屢次作出檢控。
香港今天的「煽動罪」可追溯至1938年通過的「煽動條例」,於1970年代被整合至「刑事罪行條例」,法例涵蓋的煽動意圖廣闊,從引起對中央、香港特區政府、香港司法的藐視,到香港居民之間不滿或離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等。
涵蓋的罪行包括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發布煽動刊物或輸入煽動刊物。被定罪者最高可被判監2年。
本身是大律師的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曾撰文指,對上一次香港引用煽動罪已是1950年代,當時港英政府控告大公報,其後聯合國多次批評條例違反人權。
「反送中」運動後港府除了動用「港區國安法」作出大規模檢控外,也屢次動用煽動罪對小市民、媒體人及傳媒機構作出檢控。
不少案件涉及在網路批評政府、警察及法院,因僅涉市民,未必有太大公眾關注。
眾多案件中,包括一家奶茶店兩名負責人,被指疫情期間在社交平台發文如「不做檢測就不會確診」等,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2022年兩人被法庭判罪成,分別監禁7個月及6個月。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被指在街站發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及「黑警死全家」等言論,2022年被法庭判發表煽動文字罪名成立,判監3年4個月,另罰款港幣5000元(約新台幣2萬元)。
譚得志其後提出上訴獲批准,是首宗煽動罪上訴案。
今年一名48歲家庭主婦被指在社交媒體發文,指中共迫害人民,警黑合作及「光時」口號等。她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其後認罪,被判監4個月。
一名在日本留學的香港女性涉多次在網上發表有關香港獨立的訊息,今年3月回港換身分證時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目前獲法庭保釋,案件押後至12月再審理。
一名男子被指在社交平台發表「港獨」及「光時」口號,及經篡改歌詞的國歌影片等,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及侮辱國歌等。他其後認罪,被判入教導所。
「羊村」繪本案較為囑目。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前理事被指發布「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內容被指與偷渡前往台灣的「12港人案」及疫情期間香港醫護罷工有關。
5人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被判罪成各監禁19個月。當時外界擔心事件會削弱香港的言論自由,令人難以安心創作藝術及政治漫畫。
「羊村」繪本引發多宗案件,包括一名男子在社交平台轉載「羊村」繪本系列的下載網址,及發文評論中國「白紙運動」指港人要趁機上街抗爭,被控具意圖煽動,他認罪被判監5個月。
今年9月一名男性涉藏有從英國郵寄到香港的18本「羊村」繪本,被控「輸入煽動刊物罪」,是國安法實施後港府首次引用此罪行提訴。
「立場新聞」是半世紀以來香港首家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的傳媒機構,檢方提出17篇文章作檢控,包括民主派初選案、流亡海外人士如羅冠聰的訪問等。法庭將於10月4日作出裁決。
資深媒體人區家麟去年被國安處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事件震驚社會,相信與他在立場新聞發表的文章有關。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去年表示,對於煽動罪和國安法的過於廣泛解釋和任意適用感到擔憂,促請港府廢除。港府強烈反對。(編輯:陳鎧妤/周慧盈)1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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