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遊凱翔台北4日電)明年義務役恢復為1年,有學者主張,每13名義務役人員有1人派外離島,建議給予「減少役期」或「增添加給」等誘因。國防部今天表示,除可支領地域加給,也可能支領勤務加給外,基於公平,役期不會因為服役地有所差異。

明年將恢復1年期義務役,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昨天指出,根據民國113年度國防預算書,為解決外離島駐軍編現比偏低情形,明年金門、馬祖等外離島預計分發700人,等於平均每13名義務役人員,就有1人可能到外離島服役。

揭仲提到,在服役條件更艱苦的外離島,若義務役是因抽籤而非自願前往,恐引發管理風險,建議給予外離島「減少役期」或「增添加給」等誘因,鼓勵義務役自願選擇前往外離島。

國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說,依規劃義務役男完成入伍訓後,以分發本島、外島及中樞防衛等類型守備部隊為主。至於外離島人員的補充,依役男具備中、高專長,或戶籍設於外離島,以及志願選填分發為主。

國防部表示,1年役期義務役人員入伍完訓分發外島後,比照常備部隊志願役人員,可依訓練流路於外島實施駐地、專精及基地等完整訓練,區域內教育訓練資源可滿足施訓需求。

國防部指出,義務役役男服役期間,除可支領地域加給,也可依專長、職務及實際從事勤務支領相關加給;國防部強調,義務役期基於兵役公平原則,不會因服役地域而有所差異。(編輯:郭無患)11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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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仲


標題:外離島役男縮短役期?國防部:基於公平不會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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