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擊器、攝影機基層不滿意 北市警局:編預算增購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日電)台北市警局購置拋射式電擊器及微型攝影機給基層員警,審計部報告指攜帶率低且會使用自購攝影機。警方今天表示,已編預算增購,且會廣納基層建議,購買最新攝影機機型。
為提升基層員警執勤安全,台北市警察局從民國108至111年間採購拋射式電擊器521組及微型攝影機5550台,總金額共新台幣3097萬餘元。
依審計部111年度台北市總決算審核報告,北市警局採購拋射式電擊器配發給各派出所,經調查員警執勤次數,僅3.96%選擇攜帶拋射式電擊器,至於採購微型攝影機以利員警執勤時蒐證,抽查發現有約20%員警執勤時是攜帶自購微型攝影機。
台北市警察局對此回應,依「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規定,111年各外勤單位配置拋射式電擊器共455枝包含捷運隊180枝,各派出所配發3枝應勤使用;為因應員警選擇攜帶拋射式電擊器偏低,去年度動支北市府第二預備金增購260枝,加上警政署今年度配發337枝,共1052枝,已配發給各外勤單位。
此外,每輛巡邏車配置1枝,供外勤員警應勤裝備,另再配置各分局、大隊等單位,備用數量各5枝,可隨時調配所屬執勤使用,提升員警攜行使用率,確保執勤安全。
至於基層員警執勤時攜帶自購微型攝影機,北市警局表示,自購微型攝影機多是員警畢業時與同學團購,或依個人需求或使用習慣自行購買。
北市警局指出,因108年、109年購置配發微型攝影機已超過保固期限及機型老舊,今年度已編預算共2750萬元,增購微型攝影機5500台,且會廣納員警反饋建議及需求購買最新機型,減少自購狀況。
基層員警表示,警局發放的微型攝影機畫質低、耗電,不耐用,攜帶出勤擔心弄壞,乾脆自購減少困擾。(編輯:張銘坤)11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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