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票還詐健保費 新黨新北議員候選人林霈宸判刑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31日電)新黨平地原住民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霈宸被控以免除掛號費方式賄選,並詐領新台幣34萬餘元健保費,還自中國進口COVID-19快篩試劑違法轉賣獲利,新北地院今天依選罷法等罪判應執行2年徒刑。
新北地檢署與警方調查,林霈宸是某集團執行長,旗下有生物科技公司及位在新北中和區的診所,她也是診所實際負責人。林霈宸去年9月登記參選後,隔天就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公告診所開放原住民免掛號費。當得知就診者是選民後,隨即表明自己是候選人、選舉時請多多支持等,以看診免掛號費買票。
此外,檢警發現林霈宸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與李姓駐診醫師合作,由李提供醫事人員憑證卡給林霈宸插入卡片讀取器使用,林並自去年6月起到10月31日陸續為民眾問診、開藥方;林隨後再以李姓駐診醫師名義申報保險醫療費用給付,詐領約34萬餘元全民健康保險費。
檢警還查出,林霈宸去年5月起透過新黨與廈門某生物科技公司以無償方式自中國進口1400劑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快篩試劑,並將其中600餘劑以每劑50元價格轉賣獲利。檢方去年12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醫師法與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罪嫌起訴。
合議庭認為,林霈宸敗壞選風,實屬不該;且她擅自假冒醫師身分執行醫療業務,再向健保署申領醫療給付,有危害病患生命與身體嚴重潛在風險;且林在本案前才因偽造文書與詐欺等案件遭判刑定讞,素行不佳;另違法輸入、販賣快篩試劑數量不少,應予非難。
合議庭審酌林霈宸坦認犯行等,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醫師法判2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另犯醫療器材管理法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編輯:張銘坤)11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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