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議會修正通過房屋稅率條例 非自用最高3.6%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28日電)新北市議會今天在藍綠議員支持下,順利三讀通過「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自住房屋稅維持1.2%,非自住房屋採差別稅率1.5%至3.6%。9月1日公告生效。
新北市議會今天召開臨時會大會議程,原定審查111年總決算案,但因新北市是六都中唯一未通過一般稱為囤房稅差別修法的縣市,在藍綠議員支持下先行審議「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
國民黨議員周勝考表示,新北未通過,主要是考量問題很多,如今因政治因素要通過,要依中央版本還是市府目前版本,贊成居住正義提高稅率,但應考量到都市和鄉鎮房屋價值差異。
國民黨議員黃永昌說,新北市房屋稅收超收是全國第一,不應把人民當成提款機。現況是地段率一直調高,形同別人推囤房稅2.0,但新北已達3.0,因此,他要求修法後應依地段率凍漲。
財政局長陳榮貴表示,新北111年底已有168萬戶,房屋稅收入新台幣140億元,但全市有3戶以上的人是少數,稅率修正後,預估可增加稅收5.3億元,稅收將優先落實居住正義,用於租金及社宅補助。
無黨籍議員蘇泓欽表示,希望不要再討論,先通過市府版本,待中央有新法修訂後就再修正;民進黨議員李宇翔及黃淑君也要求停止討論。
國民黨團書記長廖先翔表示,大家都有高度共識,希望今天能通過修正,但應讓大家充分表達意見。最後在副議長陳鴻源協調下,全案順利於下午5時30分陸續完成二讀審查及三讀程序。
「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自住房屋稅維持1.2%,非自住房屋採差別稅率,1戶為1.5%、2戶2.4%,3戶以上最高3.6%。(編輯:方沛清)1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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