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8日電)香港警方4日在銅鑼灣帶走在現場採訪「六四」的法國國際廣播電台香港特約記者麥燕庭,香港記者協會與警方連日來互相向對方發聲明,記協批評警方阻礙媒體工作,警方則兩度譴責記協及要求撤回聲明。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香港特約記者麥燕庭曾擔任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在法廣4日的報導,麥燕庭講述當天被警方帶走的過程,指當時她在銅鑼灣一個香港警方截查點附近觀察及拍照時,數名警察突然走近,要求她前往截查營帳內搜查。

麥燕庭表示,她表明身分及出示證件後,警方仍不作解釋,只重覆要求她前往營帳接受調查,她要求警方的媒體聯絡人介入無果,但其後警方卻把她帶上警車載返警署。

在警署內警方記錄了她的個人資料、拍攝她的隨身物品和簡單了解截查過程,逾4小時後她才獲准離開。

香港記者協會5日在其官方臉書發聲明,批評警方強行帶走六四當天的採訪記者,沒有解釋原因,嚴重阻礙媒體工作。

同日香港保安局發聲明,批評記協及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假借言論、新聞及集會自由之名抹黑警方的執法行動,予以譴責。

同日警方也發聲明,指記協的聲明內容嚴重失實,指麥燕庭被警察截停時沒有佩戴記者證,也「沒有明顯採訪行為」。警方多次勸喻及警告但麥燕庭不合作,嚴重阻礙警務工作,警方唯有把她帶回警署。

警方在聲明中對記協「表達不滿及強烈譴責」,要求記協撤回聲明。

記協6日再發聲明,表示憂慮警方動輒以國家安全之名來限制新聞自由,並逐點反駁警方,指麥燕庭當時已按警方要求即時出示記者證,並表示正在進行採訪工作。

聲明又指,麥燕庭當時在路旁觀察警方截查人士,「而在旁觀察及在截查地點守候也是常見的新聞工作及重要技巧,一般理性人士都不會認為只有拿起攝影器材或書寫工具者才是記者。」

聲明又向警方「推介」兩篇有關如何透過現場觀察來採訪的中國文章,分別來自黑龍江一級期刊「新聞傳播」及四川的新聞專業期刊「新聞界」。

警方7日再發聲明,批評記協對麥燕庭被帶返警署一事未經查證,再對記協予以譴責並「致函表示抗議」,要求記協撤回聲明。(編輯:陳沛冰/呂佳蓉)1120608



標題:港警六四帶走採訪記者 記協與警方連日互發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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