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2日電)台北市府推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多年,審計部報告指約7萬餘裝設戶的電池超過使用年限,北市消防局今天表示,義消等宣導員會提醒安裝戶定期檢測維護,建議電池可先自行更換。

台北市政府為強化住家安全,依消防法規定,針對未設有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管理權人,要求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從民國99年起向市民推廣安裝住警器。

依審計部111年度台北市總決算審核報告,消防局編列新台幣200萬元預算購買住警器並推廣補助設置,統計至今年3月底,台北市應設置住警器共48萬2809戶,已裝置47萬4801戶,安裝率約9成8,推廣裝住警器具成效。

報告指出,住警器配置鹼性電池使用年限約3年、鋰電池約5至10年,北市消防局推廣安裝住警器,至今約13年,其中住警器配置電池超過使用年限有7萬餘戶、約佔1成5,應持續加強宣導定期檢測及落實後續維護,才能提升預警,減少住宅火災傷亡事件。

北市消防局回應,為積極推廣安裝住警器,特別針對5樓以下公寓未有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設置1戶補助發放1個住警器政策,盼提升民眾裝設住警器可保護自我財產觀念。

消防局表示,補助安裝時,會提醒民眾定期擦拭、按壓測試按鈕,確保住警器正常運作,當電池到使用年限,建議可自行購買電池更換或整組替換。

消防局指出,補助發放住警器時會編列名冊,義消等宣導員前往居家訪視時,會適時提醒民眾,應安裝並定期檢測維護,並告知應注意更換電池。為加強宣導,官網建置住警器資訊網頁,包含安裝、測試及保養方式等內容供民眾查詢。(編輯:李錫璋)1120812



標題:7萬餘戶住警器電池逾期 北市:宣導時提醒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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