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財部擬訂稅率建議標準供地方政府參考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1日電)財政部端出囤房稅2.0,稅率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為避免地方消極處理,財政部今天表示,規劃設計「建議標準」給縣市政府參考,以防地方稅率訂定過於寬鬆,近期將預告「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力拚年底前通過。
為持續落實居住正義,財政部端出房屋稅差別稅率2.0(囤房稅)方案,預計2024年7月實施新制,2025年5月開徵。
財政部長莊翠雲今天在記者會中指出,囤房稅現行是授權地方政府,針對持有多戶非自住住家房屋者,可在1.5%至3.6%區間,自行決定是否訂定差別稅率,政府根據過往執行經驗,推出2.0方案,採全國總歸戶,稅率區間調高至2%至4.8%,並排除特定房屋。
莊翠雲表示,2.0方案是在現行基礎上精進,讓租稅負擔合理化,希望2024年順利上路,後年收到的房屋稅單才會反映新稅制的影響。
針對草案規劃進度,賦稅署長宋秀玲指出,近期將預告「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力拚新會期通過。
以其中「單一自住戶在一定金額以下,將享有房屋稅1.2%降至1%的優惠」來說,宋秀玲表示,會排除豪宅的適用,但房屋稅是地方稅,因此標準授權地方政府自行訂定。
同時,她表示,為避免削弱2.0方案的效果,比如地方訂定「沒人可達成的」持有10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才適用最高稅率4.8%,因此將可能請地方政府「參考一定的基準」。
宋秀玲進一步說明,比如針對經濟發展較相似的縣市,能有一套相近的參考標準,各地方政府不要差太多;針對參考標準如何訂定,尚在考慮研議中,法案預告期間,一定傾聽、蒐集各界意見。
媒體追問,參考標準是否具強制力,宋秀玲重申,房屋稅是地方稅,地方政府應盡財政努力,否則若因未盡力訂定差別稅率,導致稅收損失,還要中央政府彌補稅損,不盡合理、公平,這也是訂定參考基準的目的之一。
針對房市下半年展望,莊翠雲表示,政府推出租稅、非租稅措施,比如中央銀行選擇性信用管制、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房地合一2.0,都是為落實居住正義,目前房地產交易量有下降,價攸關區域性差異、有不同情形,在抑制炒作之際,預期房市可朝健康發展前進。(編輯:楊蘭軒)11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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