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部:與Meta等平台建立下架涉詐廣告快速通道
(中央社記者蘇思雲台北11日電)媒體報導「打詐五法沒用,網路平台開罰掛零」,數位部產業署今天澄清,可能誤解打詐分工方式,持續邀檢警機關跟網路平台業者召開溝通會議,並已協助檢警跟Meta、Google建立聯繫管道,例如與Meta建立「綠色通道」下架涉詐廣告。
產業署今天發布新聞稿,為遏止投資詐騙廣告,立法院今年6月三讀通過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加重平台聯防責任,數位部也持續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網路平台建立溝通管道,並精進數位防詐工具。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已在6月28日總統令公布增訂第70條之1,明定非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等業者不得從事廣告行為類型、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等網路傳播媒體業者刊登或播送廣告,應載明刊播者及出資者相關資訊,以及前述網路傳播媒體業者刊登或播送違反規定的廣告,應下架並與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產業署表示,去年起就協助各政府部門與業者建立溝通管道,也召開「政府機關與網路通訊軟體服務事業共同打擊詐欺犯罪與資訊交流」會議,邀檢警單位就打擊詐欺犯罪進行交流;金管會今年3月9日也邀Google及Meta召開「網路社群媒體金融投資廣告資訊管理機制討論」會議,防範不實投資廣告投放。
產業署表示,持續邀檢警機關與網路平台、社群網站業者召開會議,已協助檢警機關跟Meta、Google建立聯繫管道,與Meta建立「綠色通道」下架涉詐廣告,與LINE研議建置「紅色通道」下架涉詐帳號,也跟Google建立打詐聯繫管道,加速下架冒名投資廣告。
數位部在打詐分工上,包含強化第三方支付管理,電商導入隱碼機制保障消費者個資,政府短碼簡訊平台以及跟遊戲點數業者聯防通報等。(編輯:潘羿菁)11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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