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0日電)潛逃海外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今天下午押解回台,當初向警政署政風室檢舉郭哲敏洗錢、貪瀆的李姓男子,則因涉嫌偽造買賣超跑合約,日前遭士院判刑2年4月。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李男為某家超跑租賃有限公司負責人,民國109年9月9日以公司名義與投資人簽訂投資合作保證合約書,約定由投資人出資,李男負責車輛經營、買賣等事宜。

李男佯稱公司要購買4輛超跑,投資人陸續匯款共計新台幣6950萬元至李男指定的帳戶;李男為取信投資人,偽造汽車買賣合約書、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資料等文件交付投資人;因投資人察覺有異,李男犯行因此曝光。

李男向法院坦承犯行,辯稱款項是支應超跑公司業務周轉;士院認為,李男破壞文書信用性,使交通監理機關受到損害,實屬不該,考量李男坦承犯行、非無悔意,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4月。

判決指出,李男已清償投資人3450萬元,經強制執行程序,也清償投資人990萬819元,均屬合法發還犯罪所得,經扣除清償款項,未扣案犯罪所得2509萬餘元均沒收。全案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20810

郭哲敏


標題:涉偽造超跑合約 88會館案檢舉人判刑2年4月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22111.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