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百人陳情聲援遭解聘師 義民中學:4日重遞聘書
(中央社記者郭宣新竹縣8日電)竹縣義民中學遭質疑不當解聘教師,逾百名師生、家長今天赴教育部陳情,拒絕違法解聘。義民中學今天表示,日前與教師協商,且在8月4日已遞送聘書與應聘書,沒有不續聘老師。
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日前接獲教師陳情,指義民中學辦學績效良好且年年滿招,但今年6月底校方卻片面更改新學期聘約,要求教師學術研究費打95折,50多名教師加註意見並交回聘約,其中10人於7月底無預警遭解聘。
義民中學陳情教師以及聲援的學生、校友、家長等逾百人今天北上向教育部陳情,並與全教總共同提出訴求,包括拒絕違法解聘、停止打壓教育、立即復聘給薪、啟動對等協商等。
對此,義民中學校長陳衍財今天發布聲明稿指出,校方與教師聘僱關係是否存續爭議,起因是10名教師未經校方同意下,在112學年度教師服務規約擅自刪改諸多契約條文。
聲明表示,因這10名教師單方刪除修改應聘書所附服務規約內容後擲回學校,這與學校所發放聘約內容有不一致,且刪除修改內容非校方同意,校方認定是教師拒絕應聘,因此衍生此次爭議事件。
聲明指出,經校方邀集10名教師在8月3日協調後,校方也釋出善意,不再堅持將10名教師視為拒絕應聘,在8月4日再次送聘書與應聘書給10名教師,盼教師能簽回應聘書,因此學校並沒有不續聘教師,再次澄清。
聲明表示,校方教師服務規約就學術研究費均無規定,經國教署建議且為避免爭議,訂入112學年度教師服務規約第14條,其餘條文皆與111學年度教師服務規約相同,校方並未片面降低教師薪資待遇。
聲明指出,遭教師片面修改的聘約條文,依國教署8月4日函文意旨,應依規定召開校務會議或決議的機制協商討論,而教師先行片面刪改再恣意指摘校方未協調,顯已本末倒置。
聲明表示,學校依法行政,要求教師應先簽署回擲應聘書不得刪改,在聘約未按法律程序修正前,既有聘約內容應仍繼續適用,應屬適法之舉。
聲明指出,這10名教師片面刪改相關聘約條文後,主張應受教師法保障,校方應予續聘,聘僱關係存在,但校方與教師的契約關係及權利義務應如何解釋適用,實有疑義,校方就此爭議已行文國教署予以解釋。(編輯:戴光育)11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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