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園處職員假購泰達幣詐財 檢警查獲4嫌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劉世怡、陳昱婷台北6日電)台北市公園處謝姓男員工日前假意要購買新台幣780萬元的虛擬貨幣,實和同共犯詐財並持槍恐嚇幣商,檢警查獲4嫌偵辦,謝嫌諭令新台幣10萬元交保,曹嫌限制住居。
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7月初和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毒品查緝中心一同接獲李姓民眾報案,稱其於交易虛擬貨幣時遭不詳人士恐嚇詐財。
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經查李姓民眾從事虛擬貨幣交易工作,1名37歲謝姓男子於今年7月初稱欲購買虛擬貨幣,雙方相約在大同區重慶北路一帶面交,李姓民眾便請公司王姓員工前往交易。
案發時,謝男待其匯入價值780萬元、24萬8013顆的泰達幣(USDT)至電子錢包後,謝男便誆騙未收到,並通知在旁待命的共犯41歲賴男將裝有大量面交款項的手提袋拿走。
由於王姓員工見狀欲抗拒,謝男竟持槍恐嚇脅迫其放棄攔阻,隨後搭乘另1名接應共犯40歲李男座車逃逸。
專案小組經循線調閱監視器和相關幣流紀錄後,分析此暴力詐欺集團除現場謝嫌、賴嫌和李嫌外,還有1名41歲曹男於面交之際擔任在旁監控角色,立即蒐集相關金流與證據並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
據了解,涉案謝男為台北市公園處員工。
專案小組後來見時機成熟,先於7月12日至14日間陸續通知、拘提謝男等3嫌到案,並於謝男住處查獲手槍1支、子彈33顆和現金新台幣10萬元;隨後於7月18日掌握曹嫌欲入境金門情資,立即趕赴金門將他拘提到案。
全案詢後將4嫌以加重詐欺、恐嚇取財等罪移送士檢偵辦。
士林地檢署今天表示,謝姓男被告為公園處職工,日前諭令新台幣10萬元交保;曹姓被告則限制住居。
士檢指出,對同案賴姓被告聲請羈押,但士林地院沒准、改以20萬元交保,案經檢方提抗告,高院日前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士院將開庭更裁。
公園處下午也透過新聞稿表示,涉案謝姓職工平日負責苗圃內部植栽維護工作,但因工作表現不佳且差勤不正常,已將他列為高風險關懷人物,因其最近數度曠職,日前已簽報進行檢討,進入考績會後最重可予以解僱。
針對謝姓職工涉及強盜案,公園處說,將配合檢調調查,以求勿枉勿縱,查如屬實,將會做最明快處置,絕不姑息。(編輯:張銘坤)11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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