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娃娃機新制 夜間異常業主30分鐘內須到場惹議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4日電)管理俗稱「夾娃娃機」的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將施行,新北市府指出,提出「夜間維護計畫」即可營運。業者說,夜間異常時營業人須在30分鐘內到場幾乎做不到。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經新北市議會審議通過,111年11月30日公告、將於112年9月1日開始施行。由於條例新增住宅區夾娃娃機店從晚上10時到隔天上午8時不得營業等相關內容,引發部分業者形容這如同是夾娃娃機店的宵禁,將會影響生計。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表示,除了既有規定如販售商品應合法、不得販賣有價證券或活體等,這個條例主要管制重點是店家須距離國中小及高中100公尺以上,且主要出入口應鄰接寬度6公尺以上道路。
經發局指出,基於消費者保護,每台販賣機應標示機具名稱、評鑑文件、保證取物金額、消費者申訴專線、管理人及負責人姓名及電話、且現場應裝設監視設備。
另外,位於住宅區店家應擬具「夜間維護計畫」,經許可後得於夜間(晚上10時至隔日上午8時)營業。
新北市經發局商業發展科長陳漫瑄告訴中央社記者,並非禁止業者夜間營運,而是要提出「夜間維護計畫」,具體內容包括監視設備須有效,且要拍照回傳;夾娃娃機店內要明確標示夜間營業人姓名與聯繫方式;如果現場發生狀況,聯繫夜間營業人須在30分鐘內到場,也可請代理人出面。
陳漫瑄說,近年夾娃娃機風氣盛行,但同時居民越來越重視居住安寧,無人商店管理問題也浮出台面,訂定條例是希望在居民與商家間取得平衡,希望業者要有管理規範,並對自身營運機制負責。
夾娃娃機自救會會長陳萬能向中央社記者表示,2個月前成立的自救會目前約有2000人,主要訴求是晚間10時後遵照經發局計畫即可營運,這部分目前業者與經發局都有相當共識。
不過,針對經發局提出「夜間營業人30分鐘內要到場」,陳萬能說,「95%業者都不可能達到」,因為許多場主經營多家店面,且橫跨多個縣市,像他在新北市就有30間店,含投資的就超過百間,且業者夜間也需要睡覺,因此會持續與經發局溝通。
陳漫瑄表示,今年12月底前主要以輔導業者合法化為原則,除非違規第2次以上才會按條例裁處,會持續與業者溝通,視實際運行方式與執行成果進行調整。(編輯:戴光育)11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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