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管瑞平新竹縣4日電)新竹縣私立義民中學疑不當解聘教師案,校方今天表示,將以快捷遞送聘書與應聘書給10名教師,但不接受教師片面更改聘約內容,若教師不再接受應聘,應寄還聘書,以便註銷。

新竹縣義民中學疑不當解聘10名教師,校方與老師昨天進行協調會,校方決議今天下班前與律師就相關法律爭議釐清,並作出續聘與否的結論。

義民中學校長陳衍財下午發出聲明稿表示,校方經檢視相關法令,111年度與112年度教師服務規約僅新增第14條規定,是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5日的函文辦理,將專任教師加給支給數額納入聘約規範,並非校方擅自增訂。

陳衍財說,若未來各方再有不實言論,為維護校譽,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指出,10名教師因片面刪改義民中學112學年度教師服務規約諸多內容,除教師學術研究費95折、代理教師學術研究費8折部分之外,同時對非經同意不得兼任校外職務、不得未經簽請同意逕行參加甄試轉任他校等規約內容做出刪除或修改,片面變更聘約內容,違背校方服務規約,可認定不願接受校方提出聘僱條件,並已有礙學校師資穩定及學生受教權,校方不予接受。

聲明表示,為妥善解決雙方爭議,學校將再次以國內快捷遞送聘書與應聘書各1份給10名教師,並請受聘教師接到聘書後應於10日內將應聘書回擲學校,若教師未依通知回覆應聘書,或再次單方面刪除、修改聘書與應聘書內容者,即喪失受聘資格。

聲明指出,若教師不再接受應聘,應寄還學校112學年度師聘書,以便註銷,且111學年度聘書的聘期至今年7月31日止,因此112年8月起(含)薪資將停止給付。(編輯:戴光育)1120804

陳衍財


標題:竹縣義民中學解聘10教師爭議 校方允全寄續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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