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4日電)謝姓男大學生涉在高中時期利用通訊軟體引誘國小女童拍攝不雅照,幸女童母親察覺有異報警。謝男遭橋檢聲押後獲5萬元交保。檢方近期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橋頭地檢署今天指出,謝男去年2月間以通訊軟體Instagram認識當時就讀國小、未滿12歲的女童,2人聊天熟識後,同年4月間謝男接續要求女童傳送裸照及影片,引誘對方拍攝不雅照並傳送給謝男觀看,女童母親察覺有異報警處理。

橋頭地檢署去年9月接獲報案後,啟動「婦幼保護網絡小組」,指揮高雄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搜索謝男住處,並扣得手機等及性影像。檢方訊後向台灣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裁定新台幣5萬元交保,限制被告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聯繫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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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今年2月19日偵查終結後,將謝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嫌提起公訴。

檢察長張春暉提醒,引誘兒少拍攝性影像,即使是兒少自願拍攝,仍然構成3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無兩小無猜條款適用,偷拍更會構成7年以上重罪,年輕人應避免一時好奇,葬送大好前途。(編輯:郭諭儒)1140314



標題:男引誘國小女童拍不雅照 涉兒少性剝削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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