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2日電)網銀國際加強布局娛樂版圖,入股威秀影城,卻未事先提出申報,形同「未申報先開跑」,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議決議開罰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網銀國際取得威秀影城達1/3股份,卻未在結合前向公平會提出申報,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結合申報程序。

公平會指出,網銀公司於113年8月27日向公平會申報與威秀公司結合,審查過程發現網銀公司當時就已持有威秀公司35.69%股份,進一步瞭解得知,網銀公司於113年6月21日,就已取得威秀公司超過1/3股份,因威秀公司於電影片映演服務的市場佔有率也已達到公平法規定的結合申報門檻,網銀公司應於結合前提出申報,但網銀公司卻沒有在事前申報,違反結合申報程序。

公平會提醒,事業進行結合前,應注意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若對於是否需申報有所疑慮時,可先諮詢公平會意見,避免誤觸法律規定。(編輯:翟思嘉)1140312



標題:網銀國際入股威秀未申報 公平會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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