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參議貪污判刑僅記大過 李問點名應送懲戒法院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連江3日電)連江縣府參議劉德全因貪污等罪一審遭判刑,衛生福利局長陳美金因酒駕肇事獲緩起訴。連江縣長王忠銘說,2人各記1大過處分。民進黨連江縣黨部主委李問表示,劉應移付懲戒法院。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劉德全在產發處長等職務任內向廠商索賄近百萬元,且掩護兒子同時以多家公司名義進行履約、詐領補助款,一審依違反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背信罪與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9年10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至於陳美金則是公務接待行程時飲酒並開車返家,途中擦撞機車造成對方受傷,已與對方和解並獲緩起訴處分。
外界關注2人後續行政懲處。連江縣長王忠銘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劉德全在被起訴前就被調為非主管、也就是參議一職。如今一審遭判刑,考績會已決議記1大過處分。縣府補充,記過原因是劉因貪瀆等罪遭判刑,並被媒體報導,影響機關聲譽、具言行疏失。
王忠銘表示,陳美金則是依「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對應「酒駕肇事」相應標準,記1大過處分。
李問說,馬祖本來是很單純的地方,但當權者縱容歪風,近年金權政治風氣越來越敗壞,民眾期盼重建清廉法治。
李問表示,一級主管被判貪污僅記過處理,如果是由縣府考績會做出懲處決議,根本官官相護、縱容不法,呼籲應移付公務員懲戒法院,公正審理。另外,縣府也必須對外說明許多疑問,例如用人標準為何、能否保證劉德全未來不再經手標案等。(編輯:方沛清)11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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