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財務造假案當事人獲刑 總裁宋歌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三個月
(來源:財新網)
北京文化(《流浪地球》《战狼2》等出品方)財務造假案當事人獲刑。2024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北京文化原法人、董事長、總裁宋歌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法院查明的具體事實顯示,2019年,爲使《倩女幽魂》和《大宋宮詞》兩部電視劇滿足2018年收入確認條件,宋歌夥同張雲龍、陳穎、賈園波、周徵源、陳晨等人虛假籤署《倩女幽魂》影視收益權份額轉讓合同;周徵源、陳穎夥同婁曉曦虛假籤署《大宋宮詞》影視收益權份額轉讓合同。
通過向宋歌夥同婁曉曦籌劃並成立的一家公司出資,再以資金回流方式僞造合同付款流水,最終以4.59億元被確認爲上市公司年度業務收入,虛增利潤近2.5億元。
此外,爲避免北京文化子公司、由知名經紀人王京花創立的星河文化商譽減值,2018年12月,宋歌分別指使張雲龍、賈園波、陳穎等人通過僞造影視劇相關業務、品牌營銷代理業務等,虛增星河公司業績,導致北京文化2018年年報虛增資產1668萬余元、虛增收入744萬余元、虛增利潤863萬余元。
最終,上述財務造假行爲導致北京文化2018年年報中共計虛增資產6.48億余元,虛增利潤6.58億余元,虛增利潤佔當期披露的利潤總額158%,宋歌等人對年報內容籤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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