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3日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以親友充作人頭助理,以詐領助理費。檢調昨天約談陳怡君等7名被告,今天凌晨2時許把陳怡君、張姓女主任移送士檢複訊,目前持續漏夜偵訊中。

面對媒體詢問其胞弟、弟媳是否為人頭助理,助理費款項是否挪作己用等問題,陳怡君表示,「懇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陳怡君不是這樣的人」,隨後在調查官陪同下走進去士林地檢署。

此外,檢察官訊後,今天凌晨諭令陳怡君辦公室前員工賀姓男子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陳怡君胞弟、弟媳洪姓女子分別以1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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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獲報,陳怡君涉嫌自民國108年迄今,以陳姓胞弟、洪姓弟媳、張姓辦公室女主任胞姊、前員工賀姓男子等4名親友輪流充作人頭助理,前後詐領助理費金額估計約為新台幣300萬多元。

檢調追查出,陳怡君涉嫌指示張姓辦公室女主任、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協助作帳、提領薪水、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宜,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編輯:陳正健)1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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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涉詐助理費遭移送複訊 陳怡君:我不是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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