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日電)帛琉籍貨櫃船ANGEL(天使輪)2023年7月在高雄港外沉沒,造成數百個貨櫃漂流。運安會調查,發現天使輪缺乏維護,5年未檢查,船籍國帛琉已知不適航卻未通知我國航政機關。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1月23日春節前,公布天使輪的調查報告。根據調查報告內容,天使輪載有19名亞塞拜然籍船員,裝載1349個全新的20呎空散裝貨櫃,於2023年7月20日錨泊於高雄港第二錨地。

運安會調查發現,2023年7月4日至20日期間,天使輪貨艙持續積水,第4及第5貨艙積水高度約4.5公尺。7月20上午8時24分,天使輪發電機故障全船失去電力,9時31分,天使輪船長發出求救訊號,10時,船長宣告棄船,隨後19名船員由海巡艇接駁安全撤離上岸。

當年7月21日清晨5時30分,天使輪於高雄港一港口西側2.8浬水域沉沒,造成天使輪全損,船載數百個貨櫃漂流及沉沒高雄港周圍海域。

運安會指出,天使輪事故肇因於船體長期缺乏維護,貨艙底板結構破損,貨輪從可倫坡開航後,右舷第3貨艙底板破裂,導致第3壓艙水右邊艙的壓艙水滲入第3貨艙。大連港裝載貨物後,因貨櫃重量擠壓使原本鏽蝕嚴重的貨艙底板破裂,導致第4及第5貨艙下方的壓艙水艙的壓艙水滲入第4及第5貨艙。

另外,天使輪壓艙水遠端控制系統功能損壞,大連開航後,因貨艙滿載,船員無法進入貨艙處理積水及滲水。事故當日,天使輪燃油管路因油泥與油渣阻塞燃油過濾器及供油,使發電機停止運轉,導致全船電力喪失,壓艙水泵停止運作,貨輪持續左傾至45度後,大量海水湧入艉部貨艙及機艙,致天使輪沉沒。

運安會調查報告歸納這起事故有七大風險,首先是天使輪滿載貨櫃開航後,貨艙積水問題超出船員處理能力;其次,天使輪超過5年未進塢檢查,船東及船舶管理公司未按船級社要求在第一個方便港口或錨地執行船體水下檢查、進行國際安全管理額外稽核,並未完成船級社期限內完成的17項改善建議與4項改善建議備忘錄。

運安會發現,事故前10日,船旗國(帛琉)已知天使輪處於不適航狀態,卻未通知我國航政主管機關,使我國航政機關無法於事故前請其提供天使輪相關的協助。

事故前4日,船務代理公司(伍航)忙於處理天使輪緊急進港事宜及規劃備用計畫,未向航港局及台灣港務公司通報積水狀況;船舶管理公司(ZULU)雖於開航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指導書,但未能確實執行新舊船員交接訓練,且未及時提供資源解決船舶積水問題。

天使輪事故前更換船員,其中大副於被更換前面對生命安全的威脅,向國際運輸工人聯盟及新加坡海事局發出緊急狀況電子郵件;事故發生時,高雄港船舶交通服務系統對錨泊船舶採信任原則,船舶申請到港下錨時,船舶所有人無需提供船東責任保險資料。

運安會提出改善建議,建議交通部航港局持續與帛琉船舶國際登記處維持溝通管道,主動掌握並互相提供註冊國籍船舶有適航疑慮船舶的資訊,維護兩國執行港口國管制檢查的時效性。

建議台灣港務公司,主動向船務代理業者宣導要確實掌握所代理進港船舶性能,如有適航疑慮應盡速通報主管機關;重新檢視錨泊使用管理規定及加強作業訓練,宣導到港下錨船舶提出效期內船東責任保險文件。

同時建議香港商伍航亞洲有限公司,遵守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如有適航疑慮應盡速通報主管機關。也建議帛琉船舶國際登記處,參照國際海事組織相關公約規定,督導船級社的船舶檢查品質及證書管理程序,並加強監理存在限期改善缺點的船舶,及時採取管制措施。

建議國際船級社(International Register of Shipping),提升船舶檢查品質及證書管理程序,使受檢船舶符合船旗國及國際海事組織的安全規定,加強檢查存在限期改善缺點的船舶,及時採取管制措施。(編輯:陳清芳)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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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天使輪沉沒高雄港海域 運安會:帛琉早知不適航卻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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