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訊 據台媒報道,黃子佼本月3日被台北地院認定一共購买高達2259部兒少性影像,台北地院一審判決他獲刑8個月,罰金新台幣10萬,折合人民幣約2.23萬,判決書隨後公开。

判決指出,黃子佼是專賣兒少性影像的網絡論壇的10年資深會員,先後付費購入2259部兒少自拍或偷拍的裸露影音及照片,黃子佼辯稱,至該網站都是隨機下載,沒有多余的時間瀏覽內容,也沒有特地挑選未成年人,买完也未必有時間开啓檔案觀看,“有空才會看”。

此外,黃子佼加入網站會員每次儲值2萬元,用以支付下載性影像的費用,點數用完後再儲值,黃子佼表示爲了紓解壓力,但不太記得每次購买時間和過程。但法官調查證明黃子佼購买影像後,會开啓檔案確認購买的內容,站方也會協助處理。

法官指黃子佼在《兒少條例》新法施行後仍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屬於繼續犯,應適用新法處罰,也不能以從事演藝工作較不懂法律、不知修法訊息而免責。



標題:黃子佼判決書公开!獲刑8個月罰金10萬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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