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期貨ETF管控措施7/31起實施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6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表示,由於槓桿及反向期貨ETF商品屬性複雜,市場投資人並非均能了解該商特性及其風險,為進一步保障投資人權益,增訂期貨ETF管控措施,並於7月31日開始實施。
證交所發布新聞稿指出,原油期貨長期存在正價差,且我國期貨ETF反分割不易,原油期貨ETF因轉倉需要恐面臨淨值長期減損,甚或達下市清算門檻,投資人並非均能了解該商特性及其風險。
證交所說明,已於5月30日公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期貨ETF)管控措施等相關規章,並訂於7月31日開始實施。
證交所蒐集近期證券商及投資人詢問期貨ETF管控措施問題提出說明:一、如期貨ETF最近10個營業日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65%以上者,於證交所公告後次一營業日起,暫停融資融券交易、停止有價證券借貸及當日沖銷交易,其中暫停融資融券指不可以再新增融資融券交易,但可進行融資融券了結交易(包含融券買進及融資賣出交易) 。
二、如期貨ETF最近10個營業日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85%以上者,於證交所公告後次一營業日起,併同以其為標的認購(售)權證,除權證流動量提供者專戶及避險專戶、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專戶外,其他投資人僅得賣出,不得買進委託,其中其他投資人仍得進行融券買進及融資賣出交易。(編輯:黃國倫)11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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