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店標示乳製品產地種類 食藥署:114年起試辦半年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1日電)國內知名手搖飲店乳製飲料被發現未使用「真正的」鮮乳,引發熱議,食藥署今天會議決定,鼓勵現場調製飲料揭露使用液態乳製品產地及種類,手搖飲店等業者明年起加入試辦計畫。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舉行「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揭露使用液態乳製品產地及種類試辦會議」,與會食品業者公協會、連鎖飲料便利商店、速食業者及消費者保護團體等,支持試辦鮮奶茶等標示產地、種類。
食藥署晚間透過文字說明,鼓勵現場調製飲料揭露使用液態乳製品產地及種類試辦計畫,明年1月起試辦為期6個月,業者應揭露標示內容包含產地,如台灣、紐西蘭、美國等,以及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等液態乳製品種類,也可以自主性揭露使用乳製品品牌。
食藥署說,試辦期間的現場調製飲料揭露使用液態乳製品產地及種類標示方式,可參考「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可採標記標籤、菜單、卡片、標示牌版等型式。
食藥署表示,後續將彙整試辦結果及調查計畫執行成果,研擬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現場調製飲料使用液態乳製品原產地及種類強制標示規定,及舉辦業者溝通會議,廣蒐各界意見,依行政程序辦理預公告作業及公告施行。(編輯:陳清芳)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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