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最高點武嶺攀巖擅自空拍 太管處:最重罰3千元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0日電)近期屢有民眾違規攀爬武嶺停車場後方山壁拍照,險象環生;此外,國家公園內使用空拍機攝影須事先申請,太管處呼籲民眾節制行為,攀爬巖壁或擅自空拍,將嚴格稽查。
台灣公路海拔最高點的武嶺,因為具代表性,是許多民眾喜愛前往的景點,但多數人卻常忽略這一區屬於國家公園範圍,受國家公園法管制,行為舉止應有所節制。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及林保署南投分署等單位,自10月起已多次持續聯合查察及宣導,勸阻民眾勿攀爬巖壁或擅自空拍等不當行為,呼籲勿因無知而觸犯法令。
太管處表示,民眾違規攀爬山壁拍照、脫序走在未開放路徑,危險舉動很容易發生墜崖風險,將請林保署南投分署研議設置防範設施,防堵違規行徑;攀爬巖壁行為已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第15點:禁止擅自進園區未開放之步道或擅離已開放步道既有路徑,罰新台幣1500元至3000元。
此外,在國家公園內使用空拍機攝影須事先申請,可利用太管處官網單一窗口服務線上空拍申請,於拍攝日前7至60天提出申請,不可擅自空拍;未依規定申請空拍,依第6點:禁止未經核准於指定以外之地區操作遙控機具(線)等活動,也是開罰新台幣1500元至3000元。
太管處提醒,在國家公園範圍,用火、燃放鞭炮、烹煮食物、不依指示停車、未申請入山(爬黑山)等行為都是違法;即日起到隔年包含週末、耶誕節、跨年等民眾喜歡聚集的檔期,將與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加強巡邏取締,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編輯:陳仁華)11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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