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8日電)台中的宗教團體「中華日行一善學會」遭控毆打成員致死,內政部今天嚴正聲明,不允許以人民團體名義危害社會,除立即依法予以警告處分,並限期3個月內改善,屆時如未改善,將予以解散。

女子林欣月成立的宗教團體「中華日行一善學會(原名為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民國109年遭指控打死信眾,法院正審理中,不料幹部詹女等6人,遭控去年6月間毆打另名幹部致死,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因罪證不足判6人無罪,可上訴。

內政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有關「中華日行一善學會」新聞事件,內政部於今天主動查核,中華日行一善學會第2屆理監事任期皆已過期,且未報送相關會議紀錄、財務報表等文件。

內政部指出,因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立即依法予以警告處分,並限期3個月內改善,屆時如沒有改善,會將中華日行一善學會予以解散。

內政部重申,為利於台灣公民社會發展,對於各種人民結社及宗教信仰予以尊重,但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絕對零容忍,也不允許以團體名義危害社會、妨害公益,請民眾參與人民團體活動應多加判斷,以維護個人權益。(編輯:林克倫)11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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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宗教團體涉毆打成員致死 內政部祭警告要求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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