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財劃法修法要求中央釋財源 事權應回歸地方
(中央社記者賴於榛台北6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將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出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晚間指出,若以明年度預算為例,此修法版本將要求中央釋出新台幣6612億元,近可動用預算的半數,嚴重影響國家發展,且若地方財源增加,許多事權也應回歸地方辦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委會本週輪值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在開會後3分鐘,宣布財劃法修法審查完竣送出委員會。
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蔡鴻坤晚間透過影片說明,今天財劃法修正草案,除要求中央釋出財源,還要求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能減少,但這將對國家產生影響。
蔡鴻坤指出,以立院版本試算,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規模為3兆1325億元,扣掉依法律義務必須要支出的1兆8144億元,僅剩下1兆3181億元,此版本則中央要釋出6612億元,近50%,將讓國家發展受到嚴重影響。
蔡鴻坤還說,縣市政府如果要增加6612億元財源,不應該只調整收入,相關的事權也應該要併同調整,像是勞健保、老農津貼等中央執行的項目,就應該回歸地方政府辦理。
他也表示,地方財源大幅增加之後,也不得要求中央不能減少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這不合理」。
行政院稍早則說明,各界對於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公平性仍有不同看法,且差異極大,行政院對於尚需尋求各界共識的法規草案立場始終一致,希望相關條文都能經過充分討論。
行政院也強調,近年來統籌分配稅款隨著稅收成長,明年度包括統籌、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分配地方也達到1兆151億元,行政院會在現行制度下,確保各項重大建設穩步推進,持續提升民眾生活福祉,期盼各界理性溝通、審慎討論,以確保國家重要政策與地方建設持續推動。(編輯:翟思嘉)1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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