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5日電)嘉義縣陳姓男子、莊姓女子夫婦被控2年前私下掩埋死因不詳嬰兒屍體,因陳男母親不見孫子起疑曝光,嘉檢起訴。嘉院考量2人坦承知錯,均判處6月徒刑,莊女緩刑2年,可上訴。

嘉義市警察局今年1月間接獲一名婦人報案,指居住嘉義鄉中埔鄉偏僻村落的大嫂約在民國111年間懷孕且在同年在住家分娩出一名嬰兒,她並將大嫂產子情形告知住一起的母親陳姓婦人,但2年來陳婦母女都沒看到嬰兒及養育情形,疑有不測,向警方報案。

嘉義市警察局將案件移至管轄的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承辦,經調查懷疑2年前嬰兒失蹤與其父親有關,便對父親測謊,陳男測謊未通過,事後陳男與妻子莊女均坦承2年前小孩出生後,就已全身發黑死亡,因此帶至住家後山就地掩埋。

警方曾動員人力到陳男住家後山搜索,並無發現嬰兒遺骸,無法進一步釐清死因。事後,警方依遺棄屍體罪嫌函送法辦,嘉檢偵結起訴。

嘉義地方法院簡易判決書指出,審酌陳男、莊女2人身為父母,甫出生嬰兒因不詳原因死亡,竟未採取妥善處置方式,由陳男以毛巾包裹後棄置,所為實在不該,惟顧及2人均坦承知錯,因事發突然、家境欠佳而未找葬儀社妥適辦理。

嘉院表示,陳男、莊女均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莊女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8萬元;陳男曾因公共危險案件經判決處刑及執行完畢,不予緩刑。(編輯:戴光育)1131025



標題:嘉義夫婦私下掩埋死因不詳嬰屍 均判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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