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網站)1991年(民國81年)10月24日:台獨聯盟總本部主席張燦鍙(右)被控內亂案,在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審判長准許以30萬元交保候傳。

「台灣獨立聯盟」(WUF)於1970年成立,總部設於紐約市。1976年10月10日,台灣發生「郵包爆炸案」,時任省主席謝東閔遭炸傷。1977年,台獨聯盟會員王幸男因郵包案遭捕。國民黨宣稱,爆炸案的主導者為時任台獨聯盟主席的張燦鍙,張燦鍙因此被通緝。

1987年時台灣解嚴,1990年代,海外「黑名單」民主人士陸續闖關回台,12月7日,張燦鍙在機場被抓後,高等法院判決,張燦鍙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減刑為5年),罪名為共同殺人未遂。

經過台獨聯盟的海外救援、加上島內100行動聯盟集結台灣社會力的裡應外合之下,促成刑法100條修正,張燦鍙等人因而被釋放。

被釋放後的張燦鍙,展開在台從政之路,雖首度選立委失利,但後轉戰台南市長,打敗當時政治行情看好的立委許添財,成功當選台南市長。

想看更多張燦鍙的照片,立即到。1131024

「台獨聯盟總本部」主席張燦鍙(前中)企圖冒用日本人「會田豐」的日本護照非法入境,被航空警察局發現後逮捕。中央社記者陳嘉倩攝 80年12月7日
「台獨聯盟總本部」主席張燦鍙(前中)企圖冒用日本人「會田豐」的日本護照非法入境,被航空警察局發現後逮捕。中央社記者陳嘉倩攝 80年12月7日


標題:開箱老照片》台獨聯盟主席張燦鍙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160030.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