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7日電)台南李姓女子在某私人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擔任照服員時,開直播猥褻男性住民,衝高網路流量增加獲利,一審被判9月徒刑,經與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二審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判決指出,李女在今年7月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約定分10期賠償共新台幣15萬元,並已開始給付。

判決指出,考量李女尚知悔悟,犯後態度尚可,目前從事護理師工作月薪3萬多元,除固定拿孝親費給父母,並須償還父母先前為她清償債務等情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此案發生於2022年6月,檢警調查發現,李女為衝高網路直播流量增加獲利,在某付費網站直播猥褻男性住民過程,以此獲取5000元至1萬元分成,遭檢方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處9月徒刑。

當時發生此案後,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和衛生局啟動聯合調查,認定這家私立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未善盡督導管理,發生女員工猥褻住民不當行為,影響服務對象身心健康,依老人福利法裁處6萬元罰緩。(編輯:郭諭儒)1131007



標題:台南養護機構女員工開直播猥褻老人 二審改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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