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遭槍擊丟包醫院不治 判主嫌23年
簡介: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7日電)台南徐姓男子於2023年4月遭槍擊後被載到安南醫院門口丟包,急救後不治,案經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今晚宣判主嫌林澤峰應執行有期徒刑23年,另一名被告林昱愷無罪。 此案...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7日電)台南徐姓男子於2023年4月遭槍擊後被載到安南醫院門口丟包,急救後不治,案經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今晚宣判主嫌林澤峰應執行有期徒刑23年,另一名被告林昱愷無罪。
此案歷經多次準備程序並經過國民法官庭多日審理,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林澤峰犯非法持有改造手槍罪,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又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9年,兩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3年,另名被告林昱愷無罪。
檢警在案發後調查發現,死者徐男疑似與林澤峰等人因細故糾紛在網路上放話互嗆,於2023年4月7日晚間相約談判,林澤峰涉持改造手槍朝徐男胸口射擊,隨後於4月8日凌晨,與林昱愷合力強行將徐男載往安南醫院急診室門口,留下徐男後開車離開,徐男經急救仍宣告不治。
警方於4月8日晚間持拘票拘提林澤峰及林昱愷到案,林澤峰交出涉案兇槍,台南地檢署在偵辦後起訴2人。(編輯:李亨山)1131007
林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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