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修法 高雄婦團籲中小企業由政府介入調查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0日電)行政院提出性平三法修正草案,高雄婦女新知協會今天提出2點訴求,盼30人以下中小型企業應由政府介入成立第三方單位調查性騷,以及職場性騷行為人應適用行政罰鍰。
受到MeToo事件延燒影響,行政院7月13日提出性平三法修正草案,民意代表與民團也提出各自版本。高雄婦女新知協會今天召集中小企業代表、學者、專家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從被害人角度思考,讓修法結果有實際幫助,並提出2點修法訴求,分別為30人以下中小型企業應由政府介入成立第三方單位執行調查、職場性騷擾行為人應同樣適用行政罰鍰。
中山大學社會系教授陳美華表示,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只明文要求僱用30人以上單位必須建立性騷擾防治措施,導致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台灣,竟有高達97.6%事業單位並沒被強制要求建立相關防治措施,且這類事業單位大多沒設立專門性騷擾申訴管道,因此由主管機關主責調查可能是比較好的做法。
中小企業主代表,佳昇有限公司經理沈盈希認為,政府不能立了法就把這個該盡的責任全部丟給僱主,還用高額罰款威脅就範,且性騷擾調查屬於專業工作,一般中小型業者怎麼可能知道要怎麼做,希望政府立法時能顧慮企業店家規模及屬性差異,而非用同一條規定綁死大家。
高雄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杜海容也提到,依行政院提出的性平三法修正草案,仍沒有就最高負責人以外的職場性騷擾行為人裁處行政罰鍰,針對如何究責加害人,應該是立法院這波修法必須正視問題;從被害者角度思考,政府直接對行為人處行政罰鍰,即可達究責目的。(編輯:陳仁華)1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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