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4日電)攸關中央、地方財源分配的財劃法修正,續列立法院新會期焦點。財委會7日將召開財劃法修正公聽會,據財政部書面報告,8月、9月兩度與地方開會,已有初步成果,目前指標權重及再生能源等爭議性指標仍待進一步協商。

同時,財政部表示,若比較各國的中央、地方稅收佔全國稅收比重,台灣中央稅收所佔比重低於荷、英、泰、義、法等國, 顯示台灣並無「中央集權、集錢」現象。

立法院財委會7日將召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根據今天出爐的財政部書面報告,財政部表示,已於8月1日、9月4日就攸關水平分配的統籌稅款分配指標 ,邀集地方政府會商,凝聚修法共識,已有初步成果。

財政部表示,目前尚待針對指標權重及爭議性指標(支出節流努力、再生能源及污染防治等)進一步協商,以利後續修法。

此外,中央對地方的財政支援,除統籌分配稅款由財政部按一定公式設算,並經地方政府確認後辦理分配,還包含一般性補助款等,由行政院主計總處設算分配。

財政部在報告中提及,上述款項分配公式對於地方基準財政收支差額,均訂有設算彌補機制。所謂基準財政需要,涉及地方事權及支出劃分,主要包括正式編制人員人事費、基本辦公費、地方負擔的社會福利支出等。

財政部指出,鑑於地方政府基準財政收支差額,目前中央是以統籌稅款先予彌補,再以一般性補助款補足。未來研議擴大統籌稅款規模並劃一分配基礎,以統籌稅款彌平地方政府基準財政收支差額,一般性補助款彌補差短部分,將配套不再編列。

同時,財政部表示,透過統籌稅款調劑,台灣112 年度中央、地方稅收佔全國稅收比重為 75比25,與其他單一國家比較,中央稅收所佔比重低於荷蘭的95 %、英國94%、泰國91%、義大利86%及法國 80%,日本則為64%。

財政部指出,根據國際比較, 台灣尚無「中央集權、集錢」現象。中央持續透過統籌稅款、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等挹注地方財源,112 年度達8617億元,對地方政府各項業務推動有明顯助益, 強化中央與地方夥伴關係。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中央與地方稅收分配結構是否合理,須併同考量支出及事權。精省後,中央收入雖增加1505億元,但支出增加2892億元,收支併同考量,淨減少1387億元,顯見中央並未因精省獲益,沒有外界所稱中央應還回地方15%財源的問題。

財政部指出,為提升地方政府財務效能,將持續推動各 項輔導措施,協助地方政府精進財政作為,期許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下,達到財政永續目標。(編輯:林興盟)1131004



標題:財部:2度邀地方談財劃法修正有成果 指標權重待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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