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疑慮 長庚舉行大同醫院員工留任說明會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28日電)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取得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醫療服務合作案議約第1順位。高雄長庚今天舉辦留任說明會,強調目各項員工保障具體承諾已納入草約。
為確保員工權益保障具體措施能正確傳達,也回應近期透過書面與電話踴躍諮詢的員工期待,長庚法人今天在大同國小舉辦2場說明會,由人資、護理、醫技及行政主管共同出席,直接面對面向大同醫院員工說明。上午說明會員工出席且發言踴躍,大同國小視聽教室超過200個座位座無虛席。
對於現場員工擔心10年後計畫結束後的工作權保障。長庚向與會員工說明,在計畫合約中即有明訂在計畫屆期後負有承擔安置員工義務;且長庚對承接大同醫院已擬定長程規劃,對大同醫院未來發展深具信心與實力,合約屆期後也將積極爭取續約。
長庚法人彙總這段時間以來員工高度關心,且一些不正確訊息部分,透過說明會再次重申說明。
工資方面,計畫期間將維持大同醫院現行實施薪資辦法計算(包含績效、紅利、調薪、年終獎金等)。
為鼓勵留任,對於今年8月31日前到職且留任的一般正式員工,保證工資維持依現行薪資辦法計算外,每人每月再核發經常性薪資新台幣5000元(每年6萬元),並納入退休金計算基數計算。
年資方面,概括承認留任員工在其他高醫大法人附設機構服務年資,確保留任員工「年度特休日數」、「新制退休年資」與「專業年資」完整延續。
福利方面,沿用維持大同醫院現行福利措施(含員工子女教育補助、員工旅遊補助等)。其中就醫優待部分,員工員眷於大同醫院就醫仍可維持原有優待補助;另至長庚法人各院區就醫時,計畫期間也都享有比照長庚法人員工員眷「就醫優待辦法」規定優待。
長庚新聞稿表示,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屬全體市民珍貴醫療資產,「照顧弱勢醫療平權、永續發展並保障員工權益是不變的核心價值」,誠摯歡迎現職大同醫院員工安心留任。(編輯:孫承武)11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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