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金門縣23日電)金門縣議會今天三讀通過「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強化飼主責任、規範廢污處理設備、拉遠畜牧場與住宅、學校、醫院等場所距離,逐步推動地方畜牧業朝現代化經營。

依金門縣政府提供資料顯示,全縣截至民國112年底,已登記畜牧場及飼養場總計102場,家畜類以養豬35場為大宗、養牛23場次之,家禽部分則以養雞27場最多。

民進黨金門縣黨部執行長遊騰弘告訴中央社記者,地方早期不少畜牧場侵佔國有地,對生態或生活環境造成影響,目前一方面輔導既有業者轉移至合法場地經營,一方面推動自治條例規範舊場擴建及新設置畜牧場。

遊騰弘指出,自治條例規範申請程序、畜牧場負責人或管理人資格、設置土地標準及廢污處理設備,並規定新設置畜牧場需保持距離住宅300公尺、社區400公尺、學校及醫院1000公尺,另規範畜牧場原場擴建等,盼藉此保護環境及生態,推動地方畜牧業朝現代化經營。

依民進黨籍金門縣議員蔡其雍辦公室新聞稿,蔡其雍表示,自治條例將為金門畜牧產業發展提供完善管理機制,盼藉此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雙贏,為地方未來畜牧業現代化經營奠定基石。(編輯:李淑華)1130923



標題:金門推動畜牧業現代化 議會三讀通過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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