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鬱菁屏東縣16日電)恆春鎮公所辦理攝影比賽,藉鏡頭宣揚鎮內優美景觀。日前公告結果,有網友認為獲選作品有失美感、參賽者重複獲獎;評審表示,決選過程公平,獲獎作品確有獨特性。

配合國際豎孤棚競賽,恆春鎮公所辦理「恆春鎮之美攝影比賽」,規劃2個創作主題,分別為恆春豎孤棚晚會現場,及恆春鎮人文、地理、景觀、生態、古蹟。

13日比賽公告結果後,有網友在臉書(Facebook)地方社團貼文質疑獲選作品正當性引發討論。網友指出,藝術作品之所以為藝術,是因具獨特性,且不是人人皆可複製,但是前幾名作品可複製性高,人人皆可拍出類似作品。

屏東縣議員陳揚接獲陳情後表示,雖然美感是主觀,但得獎作品讓人難以接受,且金獎參賽者另外幾幅作品也在5個優選獎名額中佔3個,創作者與評審為相同攝影學會幹部。「搶孤」是恆春每年盛事,黑箱質疑將影響屏東形象,希望鎮公所公開說明作品得獎原因和標準。

受鎮公所委託5名評審之一的洪秀道告訴中央社記者,決選過程為評審投票,並非討論、商議結果,過程中也不知拍照者姓名。照片先經分類將類似者排列1區,再從中選出佼佼者;比如搶孤主題照,搶孤選手在柱子上的照片就有近100張,評審一一看過,過程也由鎮公所人員錄影存證。

金獎作品「排場壯觀」為搶孤前地方政治人物集結祭祀;銀獎「豎孤棚競賽」則為1名選手在雨中攀爬。對於金、銀獎獲獎原因,洪秀道認為,金獎作品拍到重點,可貴處是呈現鎮長、地方代表及立委等高官集結只為等搶孤比賽開始。銀獎出眾原因是慢速攝影清晰呈現雨絲,及選手掛在柱上表情特別。

恆春鎮公所表示,比賽委託廠商與專業人士針對攝影佳作,選拔能呈現恆春人文、地理,及文化美景。攝影有主題、布景、光圈、快門、曝光等專業,不應只用美醜輕蔑得獎者作品,對得獎者不盡公平。有些參賽者對金獎有疑義,9月19日頒獎當天會邀請評審針對得獎作品講評。

鎮公所提及,投稿作品總件數609張、投稿人數69人,其中76件作品不符參賽資格,總參賽作品533張。比賽作品繁多,難免有遺珠之憾,評審過程秉持公開公正,尊重委員專業,如有違反比賽規則或私相授受證據,也請民眾提供公所,將予以撤銷得獎獎項。(編輯:孫承武)1130916



標題:恆春鎮之美攝影比賽引議 評審:過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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