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8日電)有人報案指車輛未行經竹北市卻收到當地交通違規罰單,懷疑車牌遭偽造並懸掛於他車。警方查出是林姓男子所為送法辦,新竹地院將林男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

新竹縣警察局竹北分局今天提供新聞資料指出,去年10月接獲1名民眾報案指出,所持有車輛並未行使至竹北市卻收到當地罰單,警方察覺有異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發現,1名林姓男子將偽造車牌懸掛於白色轎車。

警方說,去年11月17日持搜索票至林男住居處進行攻堅並帶回,也在林男住處查獲白色轎車及所懸掛的偽造車牌,林男在訊後被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後續遭檢方起訴。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此案,判決書指出,林男明知車牌為公路監理機關發給的合法行車許可憑證,且不得隨意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車牌,但仍基於行使偽造文書的犯罪意圖,在網路上購買偽造的號牌。

法官審酌,林男還將偽造車牌懸掛於白色轎車,以駕駛此車輛上路,侵害原車牌所有人權利,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且為累犯,判處5月有期徒刑。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30828



標題:竹縣男子懸掛偽造車牌上路 一審判刑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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