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律師在北京 「雙證」優勢一人抵兩人
(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25日電)北京市一家律師事務所有位來自台灣的律師吳芃霆,由於同時具備台灣及中國的律師執業資格,「雙證」優勢讓這位剛在北京落腳兩年的年輕律師成為台商、台人面對繼承、婚姻家事或商業糾紛等疑難雜症時腦海浮現的法律專業人士。
8月初的北京暑氣難擋,坐在所任職北京周泰律師事務所會議室受訪的吳芃霆卻顯得氣定神閒,談起兩年來在中國大陸的執業經驗,吳芃霆心得頗多,他說兩岸使用的語言文字看似只有繁體、簡體的差別,但在法律的世界卻大不相同,「都是民法,但兩邊的民法內容並不一樣」。
台灣人目前雖可在中國的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但執業範圍僅限涉台民事領域,無法代理刑事案和行政案件(例如涉及房屋拆遷)。
除了民法內容的不同,吳芃霆提到,兩岸的法院運作也相異,台灣是三級三審制,中國大陸是四級兩審制,在台灣要打3、4年官司的案子,在中國大陸因為案件量太大法院必須集中審理,可能1年就結案。
吳芃霆畢業於台北大學法律系、東吳大學法研所,到北京執業前,在台灣有多年律師工作經驗,2021年疫情期間通過中國法律執業資格考試,2022年過了一半時,學生時代在北京大學交流認識的師長介紹他進入這家律師事務所。
一個沒有太多人脈又受限於接案類別的台籍律師在中國大陸執業最大挑戰是案源,吳芃霆進入事務所以後專責涉及兩岸的案子,他說自己許多案例來自兩岸律師同業,而雙證的優勢就是「我一個律師可以幫客戶處理涉及兩邊的案件,不用請兩個律師」。
他談到,例如在中國大陸的第一代台商已面臨第二代接班或遺產繼承的問題,不可諱言早期不少大陸台商都有一些正常婚姻之外的家庭情況,延續至今在遺產分配上就可能觸及分別生活在兩岸的子女,而兩岸的繼承法規在繼承順位等方面都不盡相同,「台灣律師不了解中國大陸法律,大陸律師不懂得台灣法律」,但這類案件若由他處理,當事人就不必多花律師費委託第二個律師。
來自台中的吳芃霆與台灣客戶溝通時常常國台語並用,這種同胞親切感的「天然信任」是其他中國大陸律師難以競爭的,「有時台語一出口,台商客戶就認定你了」。
除了台灣客戶,吳芃霆這兩年執業也曾接觸外資案例,相對於中國律師,外資客戶會更為信任台籍律師。為什麼?吳芃霆說,「就像律師不能保證案子一定包贏」,他分析案件時都會據實以告正負面因素和可能的結果,這種作法反而受到客戶肯定。
為了工作,吳芃霆經常到外地出差,特別是台商大本營的南方城市。他透露,北京律師在中國大陸各地都很喫香,其他省市的委託人會聘請來自北京的律師,北京客戶基本上卻不會找外地律師,「這也是為什麼這裡的事務所就算在外省,也一定會加上『北京』兩個字」。
統計顯示,中國司法部自2009年1月1日實施「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執業管理辦法」以來,目前共約近600名台灣人通過中國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台籍律師多年來呼籲同等待遇,盼能持續放寬台籍律師可代理案件,在民事、商事法上不再受限涉台案件,在刑事、行政類則可從參與涉台案件而開始擴大。
吳芃霆也提到,相較於目前在中國大陸的台商、台灣居民,台籍律師人數很少,而且陣亡率很高,因為中國大陸法律界競爭激烈非常「捲」,而且生活費高,以他為例,房租加上基本開銷,一個月至少需人民幣2萬5000元(約合新台幣11萬元),而初來乍到還在實習階段時薪水只有1萬元。
不過,吳芃霆說,他較其他台籍律師幸運的是剛到北京就接到一件涉及兩岸的案件,立即開始與目前任職的事務所合作,「有賺一點點」,可以支撐他剛到北京時的所需。
對於未來,強調自己仍在摸索、學習的吳芃霆說,「我希望做成的特色是北京這裡也好、甚至是中國大陸,只要涉及兩岸的案件,就會想到要找我,要找吳芃霆」。(編輯:張淑伶) 11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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